涞水县财政局部门职责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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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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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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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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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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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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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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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政府采购的管理,依法制定政府采购管理的规章、制度;提出政府采购年度预算需求,落实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负责政府采购方式、合同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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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政府采购的管理,依法制定政府采购管理的规章、制度;提出政府采购年度预算需求,落实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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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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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政府采购信息内容及有关要求;管理政府采购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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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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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制定与履行情况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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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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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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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政府采购的管理,依法制定政府采购管理的规章、制度;提出政府采购年度预算需求,落实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负责政府采购方式、合同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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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和统计政府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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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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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府采购合同的补充、变更、中止和终止等事项审批;受理政府采购商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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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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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认定政府采购业务代理专业岗位任职资格,依法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业务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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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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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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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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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程序;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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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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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本县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提供相关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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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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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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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局的经济社会发展支出、县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执行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财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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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执行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规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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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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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及方案,承办有关协调、联络和磋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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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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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财政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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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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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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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各类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拨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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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各类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拨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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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企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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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编报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和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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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企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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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有企业资产处置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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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企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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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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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企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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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有关资产管理的业务培训,并指导资产登记、核算、统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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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企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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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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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企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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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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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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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令、规章,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制度;组织实施国家的会计信息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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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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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会计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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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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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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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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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监督管理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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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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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会计知识电视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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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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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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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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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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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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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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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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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政策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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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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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非税财政收入的预算编制和征缴;承担非税财政收入“收支两条线”征缴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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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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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财政票据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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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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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罚没物资的收缴、处置和变现收入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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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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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彩票公益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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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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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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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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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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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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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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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
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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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财政监督检查的规定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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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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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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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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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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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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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财政检查组的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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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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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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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综合协调指导农业开发工作,负责申报或下达年度项目计划;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负责项目竣工后的验收;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及其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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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定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及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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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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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综合协调指导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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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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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申报年度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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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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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负责项目竣工后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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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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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及其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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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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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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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财政预算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县年度预决算草案;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及县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负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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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门决算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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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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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财政总决算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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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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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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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国库管理的责任。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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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核算及支付管理;组织拟订财政专户资金核算管理办法;承担财政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资金的核算管理;承担涉及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的相关国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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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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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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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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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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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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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财政专户资金的增值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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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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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分析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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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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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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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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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指标的调整和工资发放银行化工作;负责财政直接支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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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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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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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财政支农政策和农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农口单位事业经费和支农资金;负责惠农政策补贴资金的管理落实工作;参与管理财政扶贫资金,参与财政扶贫项目立项、上报工作;负责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参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建立健全农村公益事业投入机制的财政政策,制度全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方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宣传、政策培训、政策解释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收支管理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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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力度,大力扶持我县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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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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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相关部门资金,支持全县70个村农村面貌改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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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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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精准扶贫及建档立卡项目村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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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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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及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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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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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印发的《河北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我县的实施方案并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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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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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农口单位项目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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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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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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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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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预算法》,研究提出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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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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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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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财政预算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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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省、市对我县的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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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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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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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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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县直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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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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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测算并提出县本级预算支出标准定额建议;负责审核、编制部门人员工资性支出计划、正常公用经费支出计划、专项经费支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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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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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和管理一般公共预算等各类预算管理制度、预算收支政策,牵头制定定额和支出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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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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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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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财政体制管理的责任。负责拟订县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研究提出县以下财政局管理体制指导性意见,组织实施乡(镇)财政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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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对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的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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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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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对乡(镇)财政财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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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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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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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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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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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提出调控全县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及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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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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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省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定县级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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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企业所得税税源等工作等调查,提出政策调整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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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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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共同管理公共安全大类支出,研究制定政法类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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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政法经费审核、拨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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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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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教育、科学、文化等相关部门共同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等大类支出,研究制定相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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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文化等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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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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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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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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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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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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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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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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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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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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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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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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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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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统计管理政府部门的各项债务,并监督贷款项目资金的监督使用、绩效评价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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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中央代地方政府发债资金管理,负责政府债务的统计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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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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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政府债务实行统一管理,制定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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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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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贷款项目资金的监督使用、绩效评价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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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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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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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县、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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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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