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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bet手机版中文办公室关于印发《涞水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8   点击:

365bet手机版中文办公室
关于印发《涞水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涞水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365bet手机版中文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


涞水县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12号)和《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财政局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休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5]68号),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按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为目标,在我县建设保北区域性无害化处理中心,负责保北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立覆盖全县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集中收集体系。到2015年底,全县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共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保北区域性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
  建设保北区域性无害化处理中心,主要覆盖易县、高碑店、涞水、定兴、雄县、容城6个县(市)。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采取“政府主导、企业投资、市场运作、财政补贴”的方式,年底前完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及其配套体系建设。
  集中收集体系建设
  1.规模养殖场(区)。2015年底前,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区),必须建设存放病死猪的冷库;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区)及其它畜禽规模养殖场(区)也要建设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冷库或购置冰柜。
  2.病死畜禽集中收集点。县畜牧部门要积极依托规模养殖场(区)、屠宰场、乡镇动物防疫监督分站等,规划建设布局合理的集中收集点4个。初步确定山区九龙镇、赵各庄镇各建1个,在平原乡镇建设2个,年底前完成。
  集中收集点建设标准由保定市统一制定,具备储存、冷冻、运输、消毒等功能。每个集中收集点要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指定区域内的病死畜禽,人员及工作经费由县财政负担。
  配套机制
  运行机制
  按照保定市无害化管理制度,畜牧部门负责组织集中收集点对辖区内(或指定区域内)病死畜禽进行统一收集、并做好登统工作。无害化处理中心定期派专人专车到集中收集点进行收运、处理。乡镇动物防疫监督分站、财政所、保险公司等相关单位派人到场监督。通过政府监管、市场运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等多种方式,建立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体系。
  协调联动机制
  1.实行病死动物处理与扶持政策挂钩。规模养殖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执行情况与规模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和菜篮子畜产品生产项目挂钩。对不按规定建立与之相适应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在项目验收时不得通过,并取消畜牧扶持项目资格。
  2.实行病死动物处理与政策性保险挂钩。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养殖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将规范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与补助的前提条件,未达到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处置病死畜禽的,一律不予保险赔付和补助。
  (三)保障机制政策
  认真做好区域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和集中收集点建设,将运行资金及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做好辖区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和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集中收集点运行和确认补助主要用于设施设备维护更新、车辆消毒、人员防护、通讯及办公经费等。
  1.国家补助分配原则。国家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每头补助80元(省级以上补助60元,市、县各配套10元),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理的,处理中心补助30元,养殖场户补助25元,集中收集点运行及病死畜禽确认补助25元。参与保险并获得理赔的生猪养殖户不再享受该补助,由无害化处理中心领取。
  2.在未建设无害化中心之前,仍按原补助原则和标准落实。
  3.对国家暂未制定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的其它(牛、羊、禽)病死畜禽,积极提倡并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处理费用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公安、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在办案中查扣的病死畜禽,一律到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处理,由畜(货)主支付无害化处理相关费用。
  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实施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动物疫病防控,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主管县长任组长,畜牧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局,负责全县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政策制定、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强化监管队伍建设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成运行后,由畜牧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管,要进行调整和充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队伍,切实加强基层监管部门及派驻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执法力度,优化执法人员结构,加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等方面培训和作风建设,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专业化、职业化监管队伍。同时要明确监管责任,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确认、汇总、上报和补助经费发放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管,确保工作有序规范。
  强化监督执法
  积极协调公安、工商、环保、质监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打击非法收购、屠宰、经营、加工、运输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随意处置病死畜禽,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及保费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强化宣传引导
  要大力宣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和病死畜禽产品的危害性,增强消费者的识别能力。加强养殖、屠宰、经管等环节从业人员的教育,提高从业人员依法生产、经营意识。要充分利用村喇叭、电视等媒体,加大宣传。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贩卖、加工、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的线索,及时曝光典型案件,有力打击收购、贩运、加工病死畜禽的不法分子,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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