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5年3月
2014年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京涞首都功能疏解区、首都生态卫星城、京西南高端旅游休闲度假区“三大主战场”,着力抓项目、稳增长、惠民生、优环境,攻坚克难,创先争优,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新成就,全县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
一、综合
国民经济持续增长。2014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2.69亿元,同比增长7.0%(按2010年不变价计算),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11.85亿元,同比增长4.9%,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13.23亿元,同比增长9.0%,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27.61亿元,同比增长6.7%,三次产业占GDP比重由上年的22.9:25.2:51.9调整为22.5 :25.1:52.4。测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5224元,比上年增长7.1%。
从业人员收入稳步增长。全县年末城镇单位从业人员19586人,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总额68635.4万元,从业人员人均工资35154元/年,同比增长11.66%,其中:在岗职工18863人,职工工资总额66876.2万元,在岗职工人均工资35574元/年,同比增长12.01%。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101.7%,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100.2%,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99.1%,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95.2%,建筑安装工程价格指数100.2%,商品零售价格指数101.0%。
二、农业
农业生产呈现稳步增长态势。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23298万元,同比增长4.9%(按可比价计算),其中:农业产值 110413万元,林业产值21436万元,畜牧业产值81480万元,渔业产值576万元,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9393万元,分别增长2.7%、21.9%、4.3%、1.4%、5.4%。测算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23647万元,同比增长4.9%,其中:农业增加值65593万元,林业增加值12350万元,畜牧业增加值40141万元,渔业增加值387万元,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5176万元,分别增长2.7%、21.9%、4.3%、1.4%、5.4%。
全县农作物总播种面积48.23万亩。粮食作物播种面积38.65万亩,总产量139650吨,其中夏粮播种面积13.59万亩,产量54291吨,亩产400公斤,秋粮播种面积25.06万亩,产量85359吨,亩产341公斤,(玉米播种面积20.96万亩,产量为74831吨,亩产357公斤)。经济作物播种面积9.58万亩,其中油料作物播种面积4.33万亩,油料总产量10612吨,(花生播种面积4.27万亩,产量为10536吨),蔬菜面积为4.19万亩,产量146581吨,瓜果类播种面积0.97万亩,产量19136吨。
全县当年造林面积6260公顷,四旁植树110万株,育苗面积173公顷,其中本年新育苗木面积120公顷。干鲜果品总产量43719吨,其中干果产量2770吨,水果产量40949吨。
全县年末大牲畜存栏1.73万头,猪存栏14.96万头,羊存栏17.76万只,家禽存栏76.0万只。肉类总产量23834吨,奶类总产量8056吨,其中牛奶产量8035吨,禽蛋产量3764吨。淡水养殖面积57公顷,水产品产量429吨。
农业投入增加,农业机械化、化学化、电气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县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288243千瓦,同比增长1.6%。年末拥有各种拖拉机5120台。当年机耕地面积1.9万公顷。全县农村用电量13786万千瓦时,农用化肥施用量(实物量)24382吨(折纯量8613吨),农药施用量198吨。
三、工业、建筑业
工业实现稳步增长。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56502万元,同比增长0.04%,测算完成增加值72885万元,同比增长7.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完成产值204594万元,同比增长0.82%,完成增加值61117万元,同比增长8.1%(按可比价计算),主营业务收入190251万元,同比减少2.03%,产销率95.4%,同比降低0.2个百分点,实现利税5620万元,其中税金4775万元,利润总额844万元,分别同比减少38.57%、32.35%、59.6%。
建筑业平稳发展。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5.88亿元,同比增长11.4%,实现增加值5.94亿元,同比增长11.1%,其中: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14家,实现产值15.58亿元,同比增长16.0%,测算增加值5.83亿元,同比增长13.0%。
四、交通、邮电业
交通运输条件继续改善。随着生产的发展、道路的畅通和市场规模的扩大,全县交通运输业进一步发展。年末全县标准公路里程达1306公里,测算公路运输完成旅客周转量10050万人公里,比上年增长1.0%,货物周转量16741万吨公里,比上年增长13.9%。全县年末拥有班线客车112辆、公交车78辆,出租车196辆、货运汽车3234辆、其他运输车234辆。
邮电通信业快速发展。全年实现邮政业务总量1407.5万元,电信业务总量7480万元;年末拥有程控电话机45052部,固定电话普及率39部/百户;移动电话拥有量达22.09万部,移动电话普及率192部/百户;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三网传输信号覆盖全县,互联网宽带用户达到4.07万户,邮电通讯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促进作用。
五、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
国内消费品市场运行稳健,商品销售稳步增长。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62437万元,同比增长13.3%,各类集贸市场成交额达4.5亿元,同比增长12.5%。测算批发、零售贸易、住宿、餐饮业增加值达7.86亿元,同比增长7.5%。
实现出口总值447万美元,同比增长55.3%。实际利用外资252万美元(保定翔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50万美元和保定韩朋餐饮有限公司2万美元),同比增长0.8%。
六、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全年财政总收入达到58220万元,比上年增长20.8%,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1.05%,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3091万元,同比增长24.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57595万元,同比减少3.9%。完成国税9420万元,同比减少3.9%,完成地税42543万元,同比增长34.9%。
金融形势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继续增加。年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到1217245万元,同比增长14.2%,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824287万元,同比增长14.1%,金融机构贷款余额484784万元,同比增长8.7%。
保险事业稳步发展。各类(财产)保险金额达302.78亿元,保费收入4323万元,处理赔案2156件,赔付金额1562万元。
七、文教、卫生
文化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全县拥有中小学校75所,其中:普通中学13所、职业中学1所,小学61所;中小学专职教师2980人,其中:普通中学1268人、职业中学199人,小学1513人;在校学生36604人,其中:普通中学15597人、职业中学1456人,小学19551人。
卫生事业不断进步,各类卫生机构医疗条件不断改善,年末卫生机构20个,个体诊所及村卫生所522个,卫生技术人员1673人,共设标准床位795张。
八、服务业
在旅游业的带动下我县服务业发展迅猛,全年实现增加值达到19.75亿元。野三坡景区全年接待游客315万人次,同比增长14.5%,旅游业总收入11亿元,同比增长37.5%,景区主要景点门票收入1.3亿元,同比增长160%。
九、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总量保持快速增长。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78186万元,同比增长19.23%,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和房地产投资)938553万元,同比增长21.08%,农村个人投资39633万元,同比减少12.4%。固定资产投资中:建设项目投资535403万元,同比减少10.9%,其中工业投资151387万元,同比增长4.39%(技改投资42594万元,同比增长34.29%),房地产投资403150万元,同比增长131.33%。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户数达到154848户,户籍总人口35858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3718人。常住人口347337人,其中城镇人口133034人,城镇化率38.3%。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56元,同比增长14.1%(农民人均纯收入6523元,同比增长11.54%),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845元,同比增长3.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224元,同比增长11.4%,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250元,同比增长9.5%。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扎实推进,职工养老保险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共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8934.92万元;医疗、失业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年末全县参加养老保险职工23899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87246人,参加城镇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2754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6548人,其中: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达17600人,参加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达19468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保人数269865人;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3182人, 失业保险金发放102.3万元,发放率100%。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年末全县敬老院2所、光荣院1所, 服务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全年国家(含定期补助和定期抚恤)优抚对象3575人,优抚金额1803.6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数10744人,救济金额1867.9万元。
十一、能源、环保
万元GDP能耗1.270吨标煤(可比价),比上年降低9.98%,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3.228吨标煤(可比价),比上年降低19.41%。
环境污染得到有效防治,全年COD削减量95.99吨,SO2削减量88.2吨,氨氮减排量11.82吨,氮氧化物减排量887.2吨;全县年末拥有污水处理厂3座,垃圾处理站1个;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6%;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98%;工业废水和烟尘排放量达标率100%。
注:
1、2014年完成数部分数据为2014年12月快报数,省市反馈年报数据后有调整。
2、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加值增速均依据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和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为工业专业口径数据,全部工业增加值为核算口径数据。
4、GDP核算三次产业总产出和增加值按2013年新统计口径计算,第一产业增加值 =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计入第三产业。
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省反馈数。
6、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和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企业年末有调整,2014年劳动工资填报单位统计口径做相应调整,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及平均工资上年数据随之调整。
7、出口总值取自县外贸,为河北口岸反馈数据,依据2014年计算口径对2013年完成数做相应调整。
8、教育、卫生、财政、金融、旅游、交通、邮电、保险、人口、社保、福利、环保等指标均取自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