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管理政府财政收支、主管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综合职能部门,承担和履行下列职责:
(一)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管理和指导全县财政和财会工作,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责。依法对行政、事业和地方企业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方面的法令、条例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进行监督。
(二)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年度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县人大批准的地方财政预算。审编年度地方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对社会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三)参与对基建投资、劳动工资、科技、教育、住房、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制度,并负责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
(四)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地方预算的安排,确定年度税收计划;负责向上一级财政机关反映税法和税收条例的实施情况,定期检查财政税收政策、法令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落实情况。审核检查财政税收减免和税费改革方案,向县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财政管理机关负责。
(五)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以及增加支出的政策。统一管理地方基本建设拨款和财务制度,办理和监督由地方财政承担的农牧业支出、行政支出、公共支出、社会保障支出。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监督各单位、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活动。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会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组织和实施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电算化培训和会计委派工作。
(七)依法在财政干部中组织和开展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和财政业务知识的普及,旨在加强财政机关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定期向有关部门反馈财政工作信息。
(八)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预算股
(三)综合计划股
(四)国资企业股管理股
(五)农业财务管理股
(六)会计工作管理股
(七)监察股
(八)农业综合开发股
(九)国库股
(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十一)信息管理中心
三、办公地址:涞水县政府街203号
四、联系电话:0312-452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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