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制定我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上级民政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指导我县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农村村委会、城镇居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负责全县乡(镇)、村的区划调整;负责本县域内乡、村边界的勘定和边界纠纷的调处工作。
(三)主管全县拥军优属方面工作;负责褒扬革命烈士、评残、烈军属抚恤优待及在乡红军老战士、复员军人的定补工作。具体负责全县的双拥工作。
(四)负责管理退伍义务兵、转业专业军士、军队离退休干部(含武警部队)、退休专业军士、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受安置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军地两用人才使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服务工作。
(五)领导、指挥全县救灾工作,承办接受对我县严重自然灾害的援助和捐赠。
(六)建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全县社会救济工作,负责困难户的临时救济、定期救济和其它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及农村五保户的供养工作。
(七)承担全县性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登记、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制定实施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管理福利企业。
(九)主管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协助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推动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的具体事务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管好、用好民政事业费。
(十一)负责全县烈士史料的收集、编纂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搜集整理有关资料。
(十三)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和慈善协会的日常工作,接收各界人士对福利事业的捐赠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
(二)优抚安置股
(三)社救股
(四)计财股
(五)社会事务股
三、办公地址:涞水县朝阳路131号
四、联系电话:0312—4522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