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参与研究拟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参与研究拟定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及时为农民提供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信息、供求状况和农村经济信息。
(三)参与研究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负责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农村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管理。
(五)负责农业科技、农业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措施,综合协调管理农、科、教结合工作,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
(六)制定农机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监督实施上级发布的有关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法规。指导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推进农机市场发展。
(七)负责主管产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产品、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组织协调种子、农药的农业投入品质量检测和执法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指导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县内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农业局设3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二)农经生产股
(三)农机股
三、办公地址:
四、联系电话:0312-45223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