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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2017年网络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及责任分工方案 |
发布时间:2017/12/2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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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保定市《2017年网络市场专项行动及责任分工方案》,规范我县网络市场秩序,结合我县实际,开展网络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贯彻“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进一步改革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机制、方式和手段,提升监管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进一步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责任,保障网络经营活动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进一步提升一体化监管水平,加强监管执法联动和信用约束协同,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促进我县网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1、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服装鞋帽、儿童老年用品、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农资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健康安全、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
2、强化对生产经营企业和网络经营平台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处置互联网侵权假冒信息,加强风险监测和质量抽查。(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网信办)
3、开展邮件、快件寄递渠道重点检查。(邮政管理局)
4、建立健全侵权假冒商品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监管机制。加大对销售仿冒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商品、网上滥用、冒用、伪造涉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侵犯老字号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老字号产品的不法行为,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
5、指导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防范假冒伪劣。(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信办)
(二)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1、严格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厉打击网络虚假宣传、虚假表示违法行为。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充分发挥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的作用,强化互联网广告监测,加大对重点网站广告的监测力度。(市场监督管理局)
2、加大对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投资收藏类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反弹。(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严厉打击刷单炒信行为
1、深入开展反炒信联合行动,严厉打击恶意注册、刷单炒信、虚假评价以及泄露倒卖个人信息、合谋寄递空包裹等违法违规行为。(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邮政管理局)
2、充分发挥网监信息化系统和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大数据分析作用,对证据进行固定和提取,提高网络违法线索的发现率和案件查处的精准度。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进一步加强内部信用管理,完善对刷单炒信行为的监测监控,及时掌握其新特点、新动向和新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数据信息,配合执法工作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局、公安局、网信办)
(四)严厉打击其他网络违法违规行为
1、集中整治非法主体网站,规范网络经营主体。(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信办)
2、加大对互联网领域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传销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
3、加强网络集中促销期监测监管,严厉查处虚假宣传、不正当价格行为等各类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局)
4、以网络服务交易平台和在线旅游市场为重点,加强网络服务交易监管。(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信办)
5、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大对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以及在网购退换货等经营活动中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
6、加强对农村电商、跨境电商、微商以及其他网络市场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中违法行为的研判和联合查处。加大对跨境电商进出口环节通过虚假交易、支付、物流数据实施逃避海关监管行为的整治力度。(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信办、邮政管理局)
7、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网络交易平台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也是动物保护品种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行为的监管。(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进度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8月中旬)。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网络市场监管局际会议成员单位就2017网络市场监管中开展联合检查、提升监管效能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广泛动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网络经营主体自查自纠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二)集中联合检查阶段(8月中旬-11月中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突出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协调推进联合执法检查。各部门要按照具体职责分工,分领域牵头推进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督导总结阶段(10月-11月)。各部门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口上报,并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做好迎接上级督导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部署推进。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立足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认真做好整体部署,把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具体任务和目标,加大监测、抽检、监管、执法、维权等经费保障,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定期督查指导,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探索创新,提高监管效能。各单位要积极推进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法制化水平,合理确定专项行动综合执法范围。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等制度,充分发挥各种监管资源的综合效益。要适应网络市场发展的客观要求,探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监管方式创新,不断提升运用技术手段开展监测抽检、发现违法线索和电子数据取证的智能化水平。
(三)健全信用体系,推动协同共治。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涉网企业基础信息和各部门履职中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管执法信息,归集到企业名下,并与有关部门互联互通,发挥部门失信联合惩戒作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以信息公开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和督促网络经营主体特别是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综合运用建议、提示、约谈、告诫等手段加强行政指导。加强社会公众对网络市场秩序的监督,鼓励消费者开展网络监督评议。
(四)加强宣传引导,扩大社会影响。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工具特别是互联网新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工作措施和阶段性进展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抓住关键节点单独或联合组织网络经营主体座谈、约谈,发布消费预警、提示警示和违法典型案例,深化专项行动的整体效果和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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