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报告》,预计10月13日至10月15日,我市范围内将连续出现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的重污染天气。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自12日17:30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本次预警于10月15日24时解除。
保定市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12日
那么在重污染天气条件下,应急响应措施又是怎样分级和具体执行的呢?小编为您查阅了《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详解如下:
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Ⅳ级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
1.Ⅳ级应急响应措施。
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提醒公众做好防护。
根据职责分工,各级政府强化日常检查。
2.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1)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提醒公众做好防护。
(2)幼儿园、中小学校减少户外活动。
(3)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4)在尽量保证公众日常生活和区域交通运输正常运转的条件下,应采取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实行交通管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设区市主城区、县(市)城区内全天或白天延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
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最低减少15%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加强扬尘防护措施。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建筑工地抑尘措施。
非冰冻期,对城市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增加频次。
3.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1)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提醒公众做好防护。
(2)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
(3)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4)在尽量保证公众日常生活和区域交通运输正常运转的条件下,应采取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实行交通管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设区市主城区、县(市)城区全天或白天延时禁止货运车辆、拖拉机通行。根据机动车尾气对本地空气污染影响程度,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周一至周五可按照“限内不限外”的原则,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最低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建筑施工现场禁止进行砂浆现场搅拌。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
非冰冻期,对城市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增加频次。
4.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1)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送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
(2)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
(3)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4)在尽量保证公众日常生活和区域交通运输正常运转的条件下,应采取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实行交通管制。设区市主城区、县(市)城区实行非营运客车单双号通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全天或白天延时禁止货车、拖拉机通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最低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作业。
非冰冻期,对城市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增加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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