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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15/04/27 点击:
项目名称: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类 别: 行政处罚权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74条
公开形式: 公开栏
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公开时间: 长期公开
收费依据和标准:
承办科室: 监督股 稽查股
主办单位:365bet手机版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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