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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村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批准
发布时间:2015-05-13   点击:
  项目名称:在乡村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批准
  类  别:行政许可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河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公开形式:办事指南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公开时间:长期公开
  收费依据和标准:
  承办处室:规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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